按照市财政局、市经信委《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成经信财〔2016〕82号)规定,市经信委、市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对四川省2017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评审,现将评审合格的项目予以网上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6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监察室、市经信委、市财政局反映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联系方式:
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监察室,电话:61881626。
市经信委机关纪委,电话:61886364。
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处,电话:61885840。
市财政局企业处,电话61882557。
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6年1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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